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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瞳”虽美 消费前应先看店家有没有医疗器械证
加入时间:2012-04-13 16:30:18 当前新闻点击率:6707
普朗社区医疗手术器械网编辑 讯 4月12日上午,南湖区药监部门对市区新东方商城的饰品店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两家饰品店老板未持医疗器械证仍在销售“美瞳”并向两家店铺发出了行政建议书,要求他们把正在销售的“美瞳”在5个工作日内撤柜。经之前“美瞳”纳入医疗保健手术器械后,一大堆商家仍在未持对应证书的现状下一直业务员该物料。 “从4月1日起,所有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全部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区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美瞳”属于直接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者使用不当等,都可能导致眼角膜损伤,甚至失明。目前市区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主要有饰品店、眼镜店、商场等,大部分小店都不具有经营资格,但仍继续销售质量没有保障的“美瞳”产品,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市民,“美瞳”虽然能使人的面部看起来更加美观,但为了健康购买时请到具备角膜接触经营许可资格的医学器戒销售额加盟工业企业的加盟商买入,核定所购货品都已经 领取整形健身器械登记计算机证书,并按采用表示科学合理采用。这般一来良好才有保护,千万不要一下子的贪小好便宜还有为己以便于,这般一来会获得太多急病问题。 |